12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文旅市场信用评价体系2.0版和宁波市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对外发布。
根据《宁波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依据“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动态管理、保护权益”原则,以市、区(县、市)两级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信用信息为评价依据,结合相关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数据,构建信用评价模型,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分,确定所属信用等级,分为守信优秀(A)、守信良好(B)、守信一般(C)、一般失信(D)、严重失信(E)5个等级,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同时,《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提出,积极探索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建设,优化文旅市场信用体系架构,营造政府主导、企业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文旅市场信用监管和信用经济发展格局。到2024年底,试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文化旅游行政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25年底,全市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建立,信用监管成为文化旅游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邵道良说,信用是市场的基石和企业的立身之本。只有建立起一个公平、透明、规范的信用体系,才能增强市场的信心和消费者的信任,推动文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据悉,宁波为让消费者成为文旅市场的监督者和参与者,聘任了首批6名宁波市文旅信用观察员,涵盖媒体资深记者、政协委员、律师、知名企业家、高校教授,文化学者,任期3年。
据介绍,浙江省已出台《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办法》等9个文化和旅游信用相关的政策文件。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作为浙江省唯一试点,入选了全国14个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