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7年,浙江省就根据当时建设部公布的《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村镇建筑工匠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农村建筑工匠资质标准和管理、承建施工管理和相应处罚措施等内容。但随着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施行,上述办法与细则于2004年宣布废止,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模式也发生转变,农村建筑工匠处于管理真空的状态。
直到2018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 (修订)》,对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提出要求,其中第十条“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农村建筑工匠违法行为,并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规定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依法予以惩戒”,首次对农村建筑工匠管理诚信管理提出要求。
2022年7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建筑工匠信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将落实农村建筑工匠的诚信评价体系工作全面展开。
推出管理措施 建立诚信体系
农村建筑工匠群体主要分布在广大的农村,有区域广、监管难的特点,而工匠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如何管好这支队伍,是摆在行政部门面前的难题。
为解决以上难题,浙江各地纷纷推出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措施:杭州富阳推出工匠积分制;温州永嘉着重施工现场管理;余杭推出智慧建房的方式管控工匠建房;湖州等地依托工匠培训提升工匠素质;嘉兴推出市、县、镇三级工匠评价;嘉善推出工匠班组的管理模式;诸暨推出工匠参与小额工程的工匠管理模式;衢州出台《农房建设管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工匠建房责任……
浙江省总结地方管理经验,结合前期出台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基础信息分、良好信息分和不良信息分的分类,以及不同信用等级标准的制定,提出工匠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措施,通过建立工匠诚信体系促进农村建筑工匠行业的良性发展。
浙江省于2015年12月成立了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尝试通过行业自律管理的方式,把农村建筑工匠管理起来,协会成为农村建筑工匠诚信体系评价落地实施的基础。
2021年浙江省开始数字化改革,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农房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浙建事”)管理应用的开发实施,农村建筑工匠也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场景进行串联,工匠诚信评价需要数据持续更新和真实的数据来源,“浙建事”提供了很好的工匠评价平台基础,也提高了主管部门评价效率。浙江省还联合省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联合开展了省、市、县三级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比武大赛,形成了除培训、规范现场施工等以外表现良好诚信的途径。
完善乡村建设工匠体系 促进传统建筑工匠传承
2022年人社部最新《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提到乡村建设工匠,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范围,把公共设施建设等小型工程也纳入到乡村建设工匠体系中。浙江省正在开展的关于乡村建设工匠的省级职业标准的制定,也将乡村建设工匠的职业体系融入到农村建设工匠的诚信管理范围,成为农村建筑工匠职业晋升的有效途径。对于工匠参与小额工程、工匠班组的管理,诚信管理不断发挥评价作用,帮助诚信工匠获得更多的业务和优势,甚至在风险保障也给予倾斜,形成农村建筑工匠融入诚信社会的一个独特生态。
针对农村传统建筑工匠后继无人的问题,提出农村传统建筑工匠的认定体系,通过传统建筑修复的优势招标政策、传统工匠的白名单等优势积极帮扶农村传统建筑工匠的技能发挥,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关于建筑专业技工的人才培养衔接农村传统建筑工匠的实践传承,培养行业人才梯队,形成区别于一般农村建筑工匠的传统建筑工匠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体系,促进农村传统建筑工匠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