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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凑出600元,坚持还款两年半,善意执行与诚信履约的“双向奔赴”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4-07-22 14:07

  “按照约定,每个月我给申请执行人还600元,每次转了钱,心也就安了。”电话那头,被执行人的女儿严某熙在还完第30期执行款时向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说道。

  事情还要从2017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严某沅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与骑电动车的郑某发生碰撞,造成郑某人体损伤二项十级残疾,经法院裁判,严某沅需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5.7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次上门调查后了解到,严某沅因身体原因常年吃药,没有工作能力,最初履行的1.2万元也是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才拿出来。执行法官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情况下,分三次对其养老金进行了扣划。

  距离填满赔偿金的“窟窿”还有近3万元,申请执行人郑某年事已高且因事故致疾,也亟需这笔款项来维持生活,正当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犯难时,被执行人的女儿严某熙主动提出替父偿债。

  “我开了家小店,虽然这几年生意确实不好做,一点积蓄也在最初赔偿时掏空了,但既然事故是我们的全责,这个赔偿金必须得付,请各位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相信我,每个月600元是尽我最大所能,我一定会按期把这笔钱还完!”

  自2022年1月开始,该起案件的执行账户中每月多了600元的进账。有时分两笔,月中付上500元,剩下的100元也绝对会在月底前补上,坚决不拖欠;有时一次性支付1200元,作为两个月的执行款项,手头稍微宽裕一些便记挂着这起案子。

  看着这30期从未间断的进账记录,执行法官深刻地感受到了严某熙对诺言的执着坚守,在父母生活困难、自身收入不稳定的情况下,仍主动按期偿还欠款,实属难能可贵。

  桐庐法院“终本出清”专项行动期间,执行法官向严某熙打去电话了解近况,“十分感谢两年来法院对我的信任,按照约定,我每个月都给申请执行人还600元,”严某熙说,“生意难做,凑不上钱的话我也会想尽办法,一旦没足额付上,就是对我信誉的一次打击,每次转了钱,心也就安了。”

  国之信,重九鼎;人之信,诺千金。随着征信制度在社会的全面施行,信用已经成为每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一个能言行一致,言出必行的人,必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这种信任是人际交往中最宝贵的财富。接下来,桐庐法院将继续以善意执行守护诚信履行,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司法的守护更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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