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苦口婆心释法理 惧怕失信忙履行
来源: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16:01
“法官,你说得很有道理,我已将钱转入执行案款专户……”1月3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远在千里之外上海的被执行人李某打来的一通电话,表示已还上了5万元案款,该案得到顺利执结。
案件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李某向林某介绍有工地食堂对外承包,林某也到实地察看,之后向李某转去定金5万元。嗣后,因案涉工地食堂被他人承包,于是林某向李某催讨返还定金,但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无奈之下,林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无车辆、房产,且均未发现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李某尽快履行义务,李某仍置之不理。
执行法官考虑到李某是生意人,可能白天忙做生意没有时间沟通联系,于是利用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与李某联系,刚开始手机也无人接听,微信也没人回,根本无法联系上,但执行法官仍没有放弃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次的手机联系、发送微信等,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了李某,苦口婆心向其做思想工作,释法析理,告知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给付义务,将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让其在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以及招投标等许多方面受限,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后果。
因李某是生意人,长期在外经商,迫于失信压力,考虑到信用惩戒会对其今后生意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也不想戴上“老赖”的名头,于是急忙联系执行法官,并将款项转入执行专户,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