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丰:执行救助暖民心 主动履债全部清
来源: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7-17 16:07
“法官您好,我钱凑齐了,今天上午就来把赔偿款全部付清。”
7月11日一大早,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程和平就收到了被执行人黄某某打来的电话。
原来,2022年,张某某因与黄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黄某某承担15万元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黄某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本身身体残疾,加之交通事故的发生,致使生活陷入困境。另查明,被执行人黄某某家境贫困,系低保户。面对上述情况,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立即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解决其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为妥善化解纠纷,向双方当事人不断释法明理,最终双方于2022年12月2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金额10万元分两期履行,先立即支付5万元,剩余5万元于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完毕。
7月11日上午9时,被执行人黄某某和家属手持一袋现金出现在南丰法院执行服务大厅,来主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向法院申请减免执行费。执行干警考虑到黄某某系低保户且主动履行和解协议,便立即完善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同意减免被执行人黄某某执行费2264.57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