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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执行法官深入劝导 失信企业主动兑付百万货款
来源: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4-27 16:04

  “法律法规之前已经向你阐明了,今天我想结合我院真实涉企执行案例给你讲几个故事……”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内,执行法官正用轻松的语气对被执行企业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思想教育。随着宣教的深入,该名法定代表人时而被诙谐幽默的叙事风格逗笑,时而被企业失信的严重后果惊愕……听完执行法官近一个小时用意深刻的话语,这名法定代表人当场决定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日前,贵溪法院结合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年”专项活动相关要求,采用暂缓惩戒和劝导为主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150余万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企业某建筑公司承揽某建设项目后,与申请执行人企业某建材公司签订《建材买卖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向建筑公司承揽的项目供应建材。合同签订后,建材公司按约向建筑公司提供了相应数量的建材。项目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建筑公司尚欠建材公司15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催要无效后,建材公司起诉建筑公司,法院审理后于2023年3月依法判决建筑公司向建材公司支付货款15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依然未付所欠货款,建材公司于2023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企业合法权益,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企业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为避免影响建筑公司正常运营,执行部门从服务保障全省双“一号工程”及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暂未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为督促建筑公司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在多次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阐释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的基础上,以该院办理的涉企执行案件为素材,采取深入浅出、以小见大的生动普法形式,向该法定代表人讲明企业失信后将面临“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后果和局面,引导其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在善意执行举措感召下,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随即表示愿意履行支付义务并于当日全额兑付执行款,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该案是贵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以案讲法、以情动人的典型案例。为最大限度提升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贵溪法院执行局在教育劝诫被执行人的过程中,积极采取剖析类似案例、诠释法理关系、讲明人情事理等宣教手段,以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持续增强执行普法的接受度和认可度,全力督促和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持续提升执行质效及群众满意度不断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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