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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蠡县:快速执结妨害案件 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来源: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3-24 14:03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的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效为目标,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以更高水平司法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蠡县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企业,因刘某长期占用公司厂房、土地1800多平方米拒不迁出,给企业经营发展造成障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自2020年至2022年双方以租赁合同、排除妨害等案由多次诉至法院。诉讼中,主审法官查明刘某解除租赁合同后,已经丧失继续占用房屋场地的法律依据,判决其自判决生效后30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及场地,排除妨害。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搬离,该公司依法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详细了解案情,得知刘某占据厂房土地已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案被执行人刘某年近八十岁,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在案涉场所已居住二十多年,对抗情绪激烈,称自己无处可住,拒不迁出。

  针对此情况,执行人员及时到刘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经了解,刘某在本村建有两处住房,共计12间,现由其子女居住,且尚未分家,并非无处可住。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执行人员再次找到刘某释法明理,同时现场电话联系其子女,阐明利害关系,并张贴限期迁出公告,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最终刘某主动搬迁至村内的住所,履行完毕。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十余天,该公司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人民法院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力量,树立“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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