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怕上失信“黑名单” 公司法人忙还款
来源: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8-26 17:08
“法官,我终于想通了,我今天来归还欠款,请别将我们公司和我的名字列入失信名单……”近日,被执行人某旅游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急匆匆来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动要求还款,并请求不要将其和公司列入失信名单。
2015年至2017年间,某旅游汽车公司所属车辆在泰宁金湖加油站购买车用油、机油、尿素等产品,合计尚欠款16万元,之后,经金湖加油站多次催讨未果而成诉,在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某旅游汽车公司仍未支付,无奈之下,泰宁金湖加油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某旅游汽车公司发送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该公司均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找到法定代表人陈某,与陈某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告知如该公司仍然拒绝归还欠款,将会把公司、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银行贷款、网上交易、招投标、动车出行等许多方面受到限制。
之后,陈某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考虑到公司还将继续正常营运,如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会对公司今后的发展不利,同时生意受阻,给自己出行也会带来不便。为此,在法律的威慑下,陈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主动来到法院请求归还欠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