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指导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全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两项行政审批改革试点为契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创建全国一流、国际最优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一是创新制度供给,全面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承诺制信任审批实施办法》,对不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对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且申请材料或技术标准比较简单,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事前审批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实行承诺制信任审批。由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若需要),审批部门基于对申请人的信任,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根据审批事项的不同性质,承诺制信任审批细分为全信任审批、非核心要件信任审批和要件后补信任审批三种形式。
二是精简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首批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的共有91个事项,涵盖商事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和市场准营等多个领域。改革后,将国务院提出“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压缩至5天内”的目标缩减至1天内完成,最快可“即办即领”。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合同至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日,将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最短15日,全信任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可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大提升。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确保“信任”风险可控。承诺制信任审批既非“审后不管”,也非“承诺了之”,而是实行审批、监管、信用“三联动”,由审批部门会同监管部门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预警、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管理机制。对实行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后的1个月内,将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违背诚信承诺的主体,1年内不再适用承诺制信任审批。依托区审批监管大数据平台,将申请人、被许可人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率先在区权限范围内的奖励资助、资金扶持、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过程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