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适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解释的通知
来源: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2-18 09:02
穗埔商务规字〔2020〕1号
关于印发适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解释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适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的解释》业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印发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0年2月14日
关于适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解释
为了鼓励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有效降低企业投资贸易风险,进一步理顺相关信保扶持条款的兑现工作。对《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经〔2017〕5号)有关出口信保扶持条款解释如下:
“对获得省、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结合政策原意,应理解为“对获得省或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
本政策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