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不少建设项目处于赶工期、抢进度的施工高峰期,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参建单位各方主体责任,严防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力以赴打好“重点攻坚、全年保平安”攻坚战要求和市委市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采取七项严管措施(以下简称“七项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七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面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管控,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基坑坍塌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实施全面建档、闭合管理。其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含顶升、加节)实施前,施工单位应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组织行业专家实施旁站指导,属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派员现场监督;高处作业要严查脚手架、各类作业平台、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核查必备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结建式人防工程要加强孔口防护工程的门框墙制作、防护门吊装的检查。
二、严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通过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按照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要求,逐条对照检查落实情况;二是检查项目相关责任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三是对比《施工安全日志》《监理安全日志》及安全隐患台账和现场实际隐患情况;四是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对查出问题的企业和个人,除采取诚信管理惩戒、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措施外,还要依法从严从快实施行政处罚。
三、限期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警示
各区住建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12月15日前,组织辖区在监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及属地街镇相关负责人开展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安全生产警示培训。施工企业领导以“同堂听课”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相关情况留档备查。工程项目严格落实班前教育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日报送安全监督机构。
四、实行问题项目限时停工整改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存在群死群伤安全隐患的项目及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督促全面停工,由施工单位自检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属地安全监督机构现场核查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五、实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严管期间,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管理问题突出、安全责任未有效落实的工程项目,我局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依法依规认定、采集工程参建各方不良行为信息,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曝光,统一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六、事故项目实施严查严管
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惩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意见》(粤建质函〔2019〕1122号)规定,对涉事工程实行停工检查,挂牌督办,加强对涉事施工单位在本市其他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并对涉事项目参建单位市场行为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从严从快实施行政处罚,并依照资质和安全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提请发证机关实施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区住建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带队开展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安全事故防控情况,对风险点高、管理能力弱的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并将检查项目台账、问题及处罚明细等情况汇总至《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和《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见附件1、2),每日报送我局(邮箱:gzjwzac@126.com)。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周至少将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对安全生产工作和“七项措施”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地区实行挂牌驻点督办,并将有关情况抄送区委、区政府,有效避免工作开展“走过场、打折扣”。
专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