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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0-04-13 15:04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研究提出了2020年工作打算。

  一、2019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发展改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委党组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全委依法行政能力”主题,举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扎实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涉及本委各项任务。按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2018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二)加快推进发展改革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推动《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的基本制度,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发展规划法》立法,对草案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动《能源法》《电力法(修订)》《国家石油储备条例》《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推动能源监管、天然气管理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加快起草《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推动加快《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审查修改。积极配合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起草工作。全年共推动出台法律1件、行政法规3件,制定规章7件。

  二是进一步优化立法和政策制定机制。修订本委立法技术指引,进一步规范规章审议和备案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实行“开门立法”,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标投标法(修订)》等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部门、地方、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提出机制性规范性要求。

  三是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重大法治问题研究。积极研究运用法律手段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指导部门、地方和企业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稳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围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完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律制度等深入开展调研,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决策参考。

  (三)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缩减负面清单事项,放宽市场准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动取消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事项。制定本委证明事项清单。

  二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和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大力推广京沪等地改革先进经验。组织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开展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和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产权保护改革力度,继续推动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假错案,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

  三是加快推行公正监管。编制本委监管事项清单并纳入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信用监管顶层设计,推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四是创新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支撑跨部门跨地区数据交换量达697亿条次。深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促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形成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移动大厅“一体两翼”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做好本委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核查、更新工作。

  (四)提升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本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配套制度。在5省市部署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执法工作经验交流。

  二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完成对各司局2018年制度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修订完善2019年度考核制度。在2019年年中首次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期评估。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本委行政应诉案件代理、重点立法起草、重大采购合同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和普法宣传等。适时邀请法律专家集中论证深化改革、政策制定等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修订本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349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34件。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在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提升决策透明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公开申请1090件,同比增加8.9%,均严格依法作出答复。

  二是全方位开展重点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委领导出席全国两会记者会、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等重大新闻发布活动17场、接受中央主要媒体采访7次,举办本委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司局参加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等共39场,受理媒体采访申请168次,提高信息发布专业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发布微信1412条、微博2100余条,新媒体信息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修订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培训、研讨、编制指南等方式,推动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

  (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发案数量明显增加、行政诉讼发案数量高位运行的新情况,坚持依法办案、依法纠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部门依法履职。全年办结复议案件161起,不存在超期、程序违法情形;应诉案件一审审结137起,均获得胜诉。就7起案件向有关单位制发复议意见书并向各地通报。做好案件分析反馈,总结分析发案形势特点,提示违法风险点,提出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在全系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委领导在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作专题发言;组织系统和委内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宪法法律;组织全委干部积极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全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坚持在各类干部任职培训班、专题培训班、机关党校班安排法治课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成功举办第24届中日民商事法研讨会。普法工作得到全国普法办充分肯定,3家单位、6名个人获得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表彰。

  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全委依法行政水平,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组织全委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完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二)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加快推进《发展规划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能源法》《电力法》《国家石油储备条例》《招标投标法(修订)》等重点立法。加快起草《社会信用法》《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修订)》《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修订)》。积极参与《长江保护法》立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立法论证。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立改废”。在全国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国家级新区等推开营商环境评价。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实施工作。继续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颁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开展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持续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深化减税降费。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和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继续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适时修订本委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四)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和格式文本、行政执法用语指引等配套文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主动公开时效,建立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依法纠错,推进过程公开,确保复议结论公正,加强案件分析反馈。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严格开展合宪性合法性审核,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全系统“七五”普法总结,认真谋划“八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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