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社会和谐、行业稳定发展的基石。2022年,越秀区农林街打造全市首条“诚信街道”,广泛弘扬诚信之风,倡导辖内企业单位诚信守法,文明经商,并于当年举办了2022年度“诚信守法经营商户”评选,选树了一批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
此外,此次评选活动还将对获评2022年度“诚信守法经营商户”的商户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同步公示。
在越秀区农林街进行工商注册和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正常经营满3年或以上的市场主体。
(一)申报条件
1.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守法合规经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
2.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度,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在征信系统中查询无不良记录;
3.企业按期申报缴纳税费,无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欠税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以来获得2次以上税务部门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或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慈善捐赠、出入境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电子认证服务、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领域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的市场主体;
4.企业能够加强质量管理,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2021年以来未被生态环境部门认定为环境信用评价红牌企业;
5.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记录(简易程序除外);
6.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及因此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
7.有较强的环保意识,2021年以来未被生态环境部门认定为环境信用评价红牌企业;
8.2021年以来未受过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未完成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录;
9.2021年以来连续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按时年审且达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按规定足额缴纳残保金,实名注册“信用越秀”微信小程序或广州“信易贷”平台;
10.积极组织参加社区治理、对口帮扶、乡村振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活动(提供证书、感谢信等佐证材料);
其他:企业获得区级以上荣誉证书为加额外分项,每多一项奖项增加5分,为优先评选对象。
上述评定标准共十项,每项评定合格为10分共计100分,达70分合格(其中前7项为必得项,需具备相关证明材料),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计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得分前10名企业评选为“诚信守法经营商户”。
(二)评定指标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组委会依据“诚信守法经营商户”征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由组委会提交全部企业申报名单至各职能部门进行复核。本次2023年度农林街道“诚信守法经营商户”评选单位数量为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诚信守法经营商户”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3年税务评价及征信报告;
4.企业授权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或“信用越秀”微信小程序实名申请下载);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佐证材料(如:企业简介、图片、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企业资质、获得荣誉等)。
(四)有关说明
1.《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诚信守法经营商户”申报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根据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由企业加盖公章,骑缝章,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3月4日前报送至农林街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越秀区执信南路64号201房,联系人:尹小姐87653417,黄先生87628667),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与《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诚信守法经营商户”申报表》(Excel格式),一并发送至负责人指定邮箱819548405@qq.com。
(五)对2022年越秀区农林街诚信守法经营商户进行复核
2022年获评农林街诚信守法经营商户无需提交相关材料,由组委会按基本标准统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同步公示。
(一)申报时间。由2024年2月18日至3月4日,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送至农林街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越秀区执信南路64号201房)
(二)初审。由农林街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审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至农林街诚信经营商户评选组委会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初审。
(三)复核。由农林街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企业申报名单及结果提交至区各职能部门进行复核。
(四)公示。由农林街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选结果在越秀区政务网等平台公示。
(五)授牌。在农林街诚信宣传活动现场给予获评诚信经营商户的企业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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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农林街“诚信守法经营商户”评选标准(附件2)
符合条件的请下载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诚信守法经营商户”申报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