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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以“制度+科技”为引领 创新推动食品生产信用监管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1-11-08 16:11

  深圳坚持以“制度+科技”为引领,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全链条闭环式监管体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打造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健全制度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信用监管的突出特点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约束作用,把政府单方面监管变为社会多元共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将信用手段贯穿到食品生产监管各业务环节,能促进业务融合、监管联动。

  深圳持续出台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信用风险评价机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评价。

  以深圳市商事主体和公共信用库为依托,归集73个部门、8亿多条公共信用信息,整合许可备案、注销变更、行业行政检查结果等数据,建设食品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同时,深圳将食品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范围;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力度,累计公示涉及食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1.7万余条;举办9场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服务企业超2700家。

  强化科技赋能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深圳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归集74家信源单位7.3亿条涉企数据,并通过10种渠道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查询服务。同时,打造“深圳商事信用信息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双随机监管和联合奖惩)系统”,开发双随机监管、联合奖惩、协同监管等8个子系统,开展应用建模分析,推进信用监管。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承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目前已建立包含63项指标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全市223万家企业进行了信用风险分类,从低到高分为“A+、A、B、C、D、E”6个等级,实现信用风险的自动分类、动态更新,同时将信用风险等级信息应用于双随机监管,按照六个等级确定抽查工作计划,实施“信用+双随机”差异化监管。

  同时,深圳构建科学公正的企业通用信用评价模型,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制定食品生产信用风险等级及分级标准,综合各项计分指标,对企业实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监管部门根据关键信用指标,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

  此外,深圳持续加强对食品生产行业新业态、新技术、新原料、新品种和地方特色食品的监测预警,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模型。针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信用降级警示,提醒监管部门及企业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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