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守信守诺的良好观念,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荔湾区规划资源分局统筹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规划资源领域优势,为荔湾区推进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荔湾区规划资源分局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成立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局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实施。作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派出机构,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工要求落实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链条监管措施,参加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开展主题宣传,弘扬守信之风。荔湾区规划资源分局积极完善诚信建设宣传阵地,充分运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宣传阵地开展诚信宣传,通过局驻窗及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张贴海报、派发“信易贷”宣传册。制定印发局《开展“诚信万里行”守法诚信教育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诚信宣传工作机制。在“宪法日”、“营商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面向企业、群众开展“诚信万里行”等诚信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守信守诺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荔湾区规划资源分局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实施告知承诺制,落实惠企利民措施,扩大“机审+承诺制”范围,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案件按时推送信用信息。在案件办理环节,落实告知承诺制审批前信用状况核查的要求,确保对符合不适用告知承诺情形的申请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受理和办理。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开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参与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对区内企业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管(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等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推进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四、落实信息归集,接受社会监督。荔湾区规划资源分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推送至“信用广州”网站进行公示,推动“双公示”信息公开透明。做好“双公示”信息台账管理,动态追踪、更新“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确保“双公示”信息按时按质全面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