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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荔湾区法院: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荔湾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27 17:09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增加养老金的收入,提升晚年生活质量的需求愈发强烈,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信任和需求,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给老年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近日,荔湾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同案人伙同三名被告人以“预存健康服务费”等名义,变相吸收了140多名老人家的资金逾500万元。

  2016年2018 年期间,席某、牟某(已另案处理)通过注册成立北京某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以参加“大健康志愿者帮扶工程”、投资“国医馆”,加入“XX平台”等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可获得高额回报,变相吸收多名投资人资金。在广州地区,席某委任被告人杨某为北京某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华南大区代表,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和公司的决策;被告人江某某、张某某任该公司区域工作站的站长,负责宣传、记账、出纳等工作。杨某、江某某和张某某通过建立微信群和租用某老年大学的课室,组织中老年人参加讲座、生日聚餐会等活动,宣传公司的“大健康志愿者帮扶计划”,宣称只要老人预存健康服务费 10000 元人民币,公司将每日发放100元“志愿者补贴”,连续发放200天。无法兑现后,又宣称北京公司在广州市即将落地“国医馆”,交20000元即可成为“国医馆”的股东,变相吸收多名投资人资金。经统计,先后共有141 位老人报案,投资款项共计人民币 509.68万元。

  2022年5月,被告人杨某、江某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共退赔人民币61000元,被告人江某某共退赔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张某某共退赔人民币32550元。

  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江某某、张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十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杨某、江某某、张某某共同退赔相关投资人未收回的款项。该案已生效。

  该案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提醒广大群众尽量多陪伴老人,做好老人的防骗宣传教育工作,对老人参与投资理财等行为要慎之又慎,谨记高回报必然伴随高风险,警惕“高额回报”陷阱,守护好“养老钱”,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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