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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荔湾区法院:聚焦“四个维度”发力高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荔湾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31 18:12

  物业纠纷关乎“小切口、大民生”,化解物业纠纷逐渐成为人民法院积极关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荔湾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理念,统筹各方力量,持续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高效化解,为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为诚信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一是做细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为有效解决物业纠纷频发的现实困境,荔湾法院全面研究了近年来经办的物业纠纷案件,认真研判物业领域纠纷特点规律,发现物业纠纷存在涉案人数多、群体性强、风险性大的问题。物业服务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对立且突出,业主普遍反映物业服务存在“质价不符”的情形,以卫生环境、设施维护、安全管理不达标为由拒绝缴费,而物业公司认为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导致服务质量下滑,拒缴物业费与低质量物业服务陷入“死循环”。二是不少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自主解约、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业委会缺位导致业主相应的合法权利无法行使。三是业务监管部门、社区等参与规范物业收费、服务监管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诉前化解物业纠纷的合力不足。针对物业纠纷数量大、标的小、矛盾集中的特点,荔湾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物业纠纷源头治理的可行途径,不断延伸司法触角。二是做深前端预防,凝聚解纷合力。荔湾法院持续完善“1+9+5+N”矛盾化解平台体系,积极协调争取党委政法委、城管局、城建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联动支持,推动搭建物业纠纷多元解纷平台。依托辖区22个街道“共享法庭”,形成党委领导、法院指导、多部门联动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充分发挥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法治宣传作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帮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针对矛盾突出、影响范围大的小区物业纠纷系列案件,由法院、街道综治中心、社区联合前往小区开展现场调解。通过“现场调解+司法确认”,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缴费积极性。三是做好示范诉讼,源头化解类案。对无法协调解决的、同一小区涉及业主众多、矛盾纠纷类型一致的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运用“示范性诉讼”机制,选取一到两起作为“示范诉讼”样本,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示范作用,促进类案源头化解,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通过示范诉讼指引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业主提高理性维权意识,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正确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荔湾法院审理的北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由于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瑕疵导致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通过诉讼追讨物业服务费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系列纠纷采取首案先行判决的方式进行示范处理,在首案生效后,法院对其他系列案在诉前调解阶段引导双方达成调解结案152件,另有196件在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原告主动撤诉,依法判决76件无一上诉,该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四是做实社会治理,延伸审判效能。荔湾法院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行业协会、物业管理公司制发司法建议,规范物业服务单位管理行为,堵塞物业服务法律漏洞,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增量,致力于实现物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的社会效果。成立民法典宣讲团,深入街道、社区、小区等开展物业纠纷的专题讲座,结合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针对物业纠纷及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现场答疑解惑,向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提高业主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力争减少物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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